深圳大学医学院胡东生教授认为,《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(2009-2011年)》具有七个显著的特点:
第一,目标具体、明确,重点突出。重要的建设项目均有明确的数量化指标,例如医疗保险和公共卫生服务标准、医疗费用报销的比例等。
第二,医疗保险覆盖面广泛。持有《深圳市居住证》并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也可享受医保,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惠及全民的医保体系。
第三,强调公平性,体现以人为本、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理念。特别关注弱势群体、重点人群和基层市民的健康需求。
第四,凸显预防为主思想,重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。方案规划建立统一、规范和数字化的、覆盖率100%的居民健康档案,这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。
第五,彰显了公益性、非盈利的基本特征。研读实施方案,可以明显看出该方案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看作是市民的“日用品”而不是“奢侈品”,明确规定了市、区两级财政的投入标准、投入方式,显著提高了各项医疗卫生服务、医疗保险和公立医院的经济补偿标准和水平,使其成为公共产品由政府购买后向全民提供。
第六,具备了国际化的视野。方案规划了和香港中文大学合作,借用其先进的管理思想和学术水平,加强全科医师的培训,提升我市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。
第七,具有极高的效率。实施方案中规划的十大领域、二十九项基本任务,要在2010年底前落实到位,充分体现了特区速度,实施效率极高。